燃点
当可燃性物质加温受热,并经点燃后,所放出的热量能使该物质挥发出足够的可燃蒸气来维持燃烧的继续。此时加温该物质所需的最低温度,即为该物质的燃点,也称着火点。
闪点
对于可燃液体,当其挥发出来的蒸气与空气形成混合物,遇火源能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。闪点与燃点不同,闪点略低于燃点。
易燃与可燃
易燃与可燃液体的区别是液体闪点不同,当闪点低于28℃或不小于28℃而不大于45℃时就称为易燃液体;当闪点大于45℃而不大于120℃及大于120℃时称为可燃液体。
易爆
可燃气体、可燃液体的蒸气或可燃粉尘和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,遇到火源就会发生爆炸。达到爆炸的空气混合物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。爆炸极限通常以可燃气体、蒸气或粉尘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数来表示。最低浓度称为“爆炸下限,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”。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或高于爆炸上限时,都不会发生爆炸,但高于爆炸上限的接触空气能燃烧。可燃粉尘具有不同的粒径和沉降性,通常很难达到爆炸上限浓度,在防火防爆的实际工作中,重点控制的是可燃粉尘的爆炸下限。
易爆介质是指爆炸下限小于10%,或爆炸上限与下限的差值大于或等于20%的介质。